土壤 | 岛津土壤详查项目解决方案

相关法规解读

2016年5月31日,国务院印发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简称“土十条”),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战略部署。2016年—2020年是中国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,而在“土十条”行动计划中,首先提出要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,以农用地(耕地)和建设用地为重点,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。“土十条”在十三五规划的每一年都有明确的要求。2016年底前国务院与各省(区、市)人民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,分解落实目标任务。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,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。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、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。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。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,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在所有县(市、区)全覆盖。

针对“土十条”实施细则和土壤监测方法的标准,岛津公司充分发挥光谱、色谱和质谱仪器产品线齐全的优势,从土壤样品的开始制备到最后的分析检测,提供完整的包括仪器设备、消耗品、试剂、售后服务在内的整体解决方案。多种产品组合可以满足不同用户土壤检测的差异化需求,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。岛津“土十条”检测解决方案,让“美丽中国”根植于洁净的土壤。

岛津应对方案

土壤中的污染物一般分为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。无机污染物以重金属为主,如镉、汞、砷、铅、铬、铜、锌、镍,局部地区还有锰、钴、硒、钒、锑、铊等。有机污染物种类繁多,包括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乙苯、三氯乙烯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,以及多环芳烃、多氯联苯、有机农药类等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。无机污染物以重金属为主,如镉、汞、砷、铅、铬、铜、锌、镍,局部地区还有锰、钴、硒、钒、锑、铊等。有机污染物种类繁多,包括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乙苯、三氯乙烯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,以及多环芳烃、多氯联苯、有机农药类等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。

相关资料

挥发性有机物(VOCs)

主要分为:苯系物和卤代烃两大类。
目前主流的方案采用是顶空和吹扫捕集作为前端的处理设备,后端再加上气相色谱或气相色谱-质谱进行检测。

半挥发性有机物(SVOCs)

土壤中检测项目以多环芳烃、邻苯二甲 酸酯、多氯联苯和农药残留等为主。 主要使用气相色谱、气相色谱-质谱、气相色谱-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、液相色谱 -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的分析方法。

无机污染物

土壤无机污染物主要类型是重金属。土壤中重金属检测,除原子吸收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法外,越来越多的标准使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(ICPMS)或液相色谱-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(LC-ICPMS)用于元素的形态分析。

相关耗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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